認識基金會
沿革
民國48年1月24日,前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安定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生活,召開全省公立中小學校長暨各縣市教育主管座談會,決議訂定「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辦法要點暨組織規程」,經呈報臺灣省政府48年3月17日第583 次委員會議通過設立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臺灣省教福會),專司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之籌集、管理及福 利事業之規劃與執行。
臺灣省教福會福利金之籌集來源係自各公立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費提繳部分金額統籌運用。惟自83年起經台灣省議會決議,停止家長會費部分金額之提繳措施, 改由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補助部分款項代辦教職員福利事項。 為求臺灣省教福會之組織法制化,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嗣於民國87年捐助3000萬元輔導成立「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規劃將臺灣省教福會併入,因當時尚有甚多教職員之住宅貸款未結清,處理換約及登記手續繁雜,且臺灣省教福會部分委員不認同,以致遲未如期執行整併作業。
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後,臺灣省教福會為維護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業務之賡續推動,積極陳請教育部協助組織合法化。教育部衡酌未來組織運作上之彈性靈活,以及現有從業人員之權益保障等因素,為求秉承臺灣省教福會當初設置之宗旨,並充分運用現有之資產,擴大其服務對象,乃決議將「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及「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整併為「財團法人教職員福利基金會」。 兩會於104年12月16日正式辦理捐贈移轉儀式,在全體委員見證下,完成臺灣省教福會之法制化作業,為中小學校教職員的福利事業開啟嶄新的一頁。未來,本會將秉承臺灣省教福會創會之初衷及精神,抱持尊師重道之信念,賡續為全體教職員開拓更好的福利。